Mobile01網友ZHL分享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35&t=4834715&p=3

本身實戰經驗是


台灣常用的塞子和壁虎鑽尾
請勿買mm的
尺寸有差呀,會讓人很生氣的
請買英吋的

以下是個人實際經驗:
小顆塞子是1分半用1/4"(2分)鑽尾
2分壁虎用5/16"(2分半)鑽尾
2分半壁虎用3/8"(3分)鑽尾
3分壁虎用1/2"(4分)鑽尾

有一種較大顆白色塞子
因為沒用過,無法提供資訊

之前去五金行買2分鑽尾
有的店家會拿6mm的
說兩種一樣
我試過用6mm的鑽
小顆塑膠塞子會無法打到與牆壁平
(因為塞子頂部會再寛一點點)
而且鎖螺絲時也會較緊,不好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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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sansan (一閃一閃亮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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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forum.gamer.com.tw/C.php?bsn=60030&snA=409393

 

https://ofeyhong.pixnet.net/blog/post/193264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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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18&t=3186565

11速的棘輪座比8/9/10速共用的寬1mm,溝槽深度增加1.85mm
花鼓耳寬度保持50mm,但向NDS測偏移1mm

11速花鼓要使用8/9速飛輪與CS-4600(10S)得飛輪
>只需加裝1.85mm的墊片

11速花鼓要使用10速飛輪CS-7900/6700/5700 7800/6600/5600....等
則需要同時加裝1mm與1.85mm的墊片

而11花鼓裝SHIMANO 11速飛輪當然不用使用任何墊片
SHIMANO 10速專用花鼓依然是10速專用,11速的飛輪裝不上去
11S的飛輪咬合齒深度已改回跟8/9S一樣的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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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Shimano 標準, 8,9,10,11速卡式棘輪座有兩種闊度
34.95mm 及 36.75mm
相對應卡式飛輪亦有兩種闊度

8,9,10 速飛輪全都是用 34.95mm 棘輪座
如果 8,9,10 速飛輪要用 36.75mm 棘輪座就要加上 1.8mm 墊片
而 11 速飛輪就兩種闊度都有

多數 32T 以下的 11 速飛輪, 是使用 36.75mm 棘輪座
不能用在 34.95mm 棘輪座

但 32T 以上的 11 速飛輪, 仍然是使用 34.95mm 棘輪座
所以這種 11 速飛輪, 用在 36.75mm 棘輪座, 一樣要加 1.8mm 墊片

有些 10 速花鼓, 不能升級上 36.75mm 棘輪座
但仍然可用 34T 或 36T 以上的 11速飛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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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krogerlee
更新狀況

個人每天跑約200公里,前一顆是CSC5,
現改用LS3,感覺較好,濕煞、胎躁、Q彈、耐磨,
至今跑了約67,50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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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n00324893

看板 Gossiping

時間 2016/07/17 03:14:06


我以見識過幾間日本老闆開的平價餐廳(等級大概台灣一份主餐150台幣左右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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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轉載: https://tw.news.yahoo.com/%E5%8F%B0%E7%81%A3%E4%BA%BA%E7%85%AE%E4%B8%8D%E5%87%BA%E6%97%A5%E6%9C%AC%E7%B1%B3%E9%A3%AF%E9%A6%99-%E5%8E%9F%E4%BE%86%E5%BE%9E%E6%B4%97%E7%B1%B3%E5%B0%B1%E9%8C%AF%E4%BA%86---093828209.html


台灣人喜歡到日本旅遊,不管是民宿、飯店、餐廳的白米飯嚼起來都有一種特別的香味,研究食物與食物背後的「食貨誌」網站站長鄧士偉分析,到底怎麼煮出日式白飯的好滋味,也帶著讀者同時了解台灣人煮白飯的特點。以下是他的研究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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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者
https://www.twreporter.org/a/taiwan-railway-6432-puyuma-express-accident-driver?gclid=Cj0KCQiAvqDiBRDAARIsADWh5TeX7d9VhC_FGUmAyi0DTG0fyoxxLMgi0KZJgl5jHtoh4eujqBsdGg0aAjSAEALw_wc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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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當初想問台鐵高層的問題

1.司機知不知道列車超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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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 一體式ISP車架

Adv 碳纖車架

Pro碳纖輪組

disc碟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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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蓄險

http://0rz.tw/ppZeU

 

http://davidhuang1219.pixnet.net/blog/post/14846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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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錄自:"http://piaz311.pixnet.net/blog/post/83162161"
"https://blog.xuite.net/ganpin917/home/49755267-%E6%B1%BD%E8%BB%8A%E9%9B%BB%E7%93%B6%E6%8E%A5%E9%9B%BB%E6%96%B9%E5%BC%8F%28%E9%9B%BB%E7%93%B6%E6%95%91%E6%8F%B4%29"

我是記跨接順序口訣"正負、負正"
1.亦即接電時先接兩車的"正極",再接兩車的"負極",
   但被救車接"負極"時,要接在車上其他金屬的部分,
2.發動後,拆線就是先拆"負極",再拆"正極"
   所以就是口訣"正負、負正"

理由我記得也是如沙大說的原因
例如:
接電時若先接兩車的負極,
整車的車殼(金屬的部分)就成了"有迴路的"的負極

再接兩車"正極"時就可能不小心誤觸車殼或金屬的部分而產生短路火花,以致電子設備損壞
甚至是因為電瓶產生的氫氣,若外洩;再遇到火花,就會有爆炸的危險!

拆線時亦是同樣的道理!

查了一下,發現有口訣:「拆負,裝正」
就是拆電瓶的時候,先拆負極;裝電瓶的時候,先裝正極。

看來要救車時,除了正正、負負相接外,這口訣在接線的順序上也適用!(裝正,拆負)

其實只要用基本概念想一下就知道為何要把負極放最後:
因為電流裡,只有帶負電的電子才有作用,正電是不作功的,
所以國中會教電流(正電)和電子流(負電)是相反的,因為一般人是看電流方向,但在電學上卻是看電子流的方向
所以接正極時並不會有電,接負極後才會有電,也才會產生可怕的火花,

其實只要記住永遠把會放電的負極留在最後一步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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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ptt.cc/bbs/bicycle/M.1383763589.A.892.html


以台中為例

台中大概除了市區比較難騎外,出了市區的縣省道汽車都不多幾乎都有車友足跡,

所以台中人的路線相當多,沒有所謂特定路線,主要是看高點位置互相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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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初學者的一些練車建議
 

A.車齡未滿一年的人: 
1.無論你是否有晨騎習慣,每週累積騎乘里乘數至少150公里千萬不要只在
週六和週日各騎75公里,這樣效果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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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三用電表,打到ac200v檔,探棒一端插入插座孔,一端用手握住另一探棒之金屬端,若電表顯示數十伏,表火線,反之顯示0.?或數伏時表水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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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復健科:台大、榮總、萬華醫院、長庚、國泰、亞東、聯合醫院中興院區

新北市復健科:聯合醫院

復健病房:病歷摘要、復康巴士(一週前預約)、長庚(單人床,自費300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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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引用自abcfamily88 - [小兒知識]原來是出院那天被傳染腸病毒~~

腸病毒潛伏期    :腸病毒潛伏期為2到10天,平均約3到5天。腸病毒可以引起多種疾病,其中多數感染者(約50﹪至80﹪)沒有症狀,有些則只有發燒或類似一般感冒的症狀,少數會出現一些特殊的症狀,包括手足口病、疱疹性咽峽炎、無菌性腦膜炎、病毒性腦炎、肢體麻痺症候群、急性出血性結膜炎、心肌炎等。

腸病毒好發時期 :腸病毒適合在濕、熱的環境下生存與傳播,臺灣地處亞熱帶,全年都有感染個案發生,所以腸病毒感染症儼然已是台灣地區地方性的流行疾病之一。依據臺灣地區歷年監測資料顯示,幼童為感染併發重症及死亡之高危險群體,重症致死率約在3.8%至25.7%之間。引起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之型別以腸病毒71型為主,克沙奇病毒居次;一般腸病毒感染主要常見症狀為手足口病或泡疹性咽峽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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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除濕機-水貨-三菱-機型比較

鎖定的是三菱的除濕機,

感謝Nari網友整理的台日型號對照表,

讓我知道2015年台灣三菱賣的頂級款除濕機,

還停留在日本2011年的款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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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引用自mulicia - 簡單認識人工皮

完整圖片請至引用處觀看

一般人所謂人工皮,其實正確名稱,應該叫做傷口敷料,用英文來表示比較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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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在安心筆記

第一章

1.牛奶-抗生素、荷爾蒙(催乳激素)-癌症風險提高

2.魩仔魚-吊白塊漂白、加鹽增重

3.蝦貝蟹蚌-固醇高、膽固醇不高比雞肉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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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97&t=3137522
網友 stan8880分享

有鑑於常有人問及汽車保險很基本問題,對於新手來說,常搞不清楚什麼保險有什麼作用,汽車版又無專屬汽車保險版,所以把個人經驗、網路查詢及01資料整理供網友參考,希望有所幫助。
因個人不是產物保險從業人員,會有疏漏、錯誤的地方,請網友指正,並將依網友意見更新。


另希望不要提及任何保險公司,以免樓歪並遭染色,我也不是業務,不需pm給我。


汽車強制險-規定最複雜,法令規定強制要保,死亡、第一等級殘廢給付200萬、每一受害人每一事故之傷害醫療費用給付總額,以20萬元為限,需注意車碰車雙方不論過失均有理賠,駕駛載人開車撞電桿、牆等則因駕駛人非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所稱之受害人,車上乘客有理賠,駕駛人不賠。

強制險附加駕駛人傷害=>保費比較便宜,但是只理賠單一事故(沒撞到別台車),強制險的駕駛人傷害有實支實付,第三責任險的駕駛人傷害只有死殘&住院日額。

第三人責任險:個人認為C/P值最高的保險,車體險可以不保,第三人一定要保,但常常開車新手或老車大意不保或額度嚴重不足的,其重要性確和強制險不相上下,第三責任險是對車不對人,只要是車主同意且有駕照的駕駛都在承保範圍內(和車體險不同,車體險會不會理賠要看開車的人是不是在保險理賠範圍內)
有分傷害及財損二部份。

第三人責任險傷害險:是不論誰開車(需有駕照),對於車子以外有事故第三人都可理賠,對於駕駛人及乘客是不理賠的,目前國內重大車禍死亡案件的和解金額約400~500萬元,強制險有200萬先啟動,不足的部份由第三人補,建議"至少"每一人500萬、每一事故用總額1000萬的額度。


殘廢責任增額附加條款:是補足第三人責任險傷害險的不足,針對殘障部分保費較划算
有第三人責任險傷害險保額3倍型、4倍型、5倍型及定額型,不是每家保險公司都有做,但保費便宜,應該划算。
例如500萬/1000萬/50萬,最重殘障可以理賠200(強制)+500(第三人)=700萬
以殘廢責任增額3倍型為例,重殘殘障可以理賠200(強制)+500*3(第三人增額3倍)=1700萬
為達到同樣的保額,當然可以直接提高第三人額度來因應,但是保費相對提高,或僅能另以超額責任險來因應。
一般民事賠償如果未達成和解,是依照法官判決決定償金額的,國內重大車禍死亡案件的和解金額約400~500萬元,但也有發生變成癱瘓或植物人,判賠千萬以上,所以如果您問的保險公司有做這個附加險建議您可以保(只要幾佰,便宜)
特色:
1.第三人身體受傷符合殘廢狀況時,提高對第三人賠償責任的保障。
2.為限額給付型保險,不是定額給付型保險。(理賠金額依和解或判決為依據)。
3.殘廢狀況係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殘廢給付標準表認定之。



第三人責任險財損險:每一意外事故財損:開車守規矩則建議至少保50萬,看到300萬以上車保持車距讓其他車插入即可,50萬對一般情況已足,路邊最常撞到的是圍牆、護欄、電桿,大概只要1X萬即足,撞到車子又有折舊及肇責比例分攤(除非你是後方車100%比例),但開車很猛右腳不聽使喚,則建議再提高。

第三責任險附加駕駛人傷害=>常開車的需要,保費貴大概一倍(相較強制險附加駕駛人傷害),但是單一事故和碰撞都有賠,第三責任險的駕駛人傷害只有死殘&住院日額。

第三責任險附加乘客傷害=>保乘客,常載人的需要。

單純第三人責任險傷害險+財損險保500萬/1000萬/50萬,保費只有2、3千元。


103.06.25補充,保第三人,和人發生事故,如果開車的人和對方有親屬關係、僱傭關係,可能會被排除(不保事項),這一點還需要確認,因為在01發問還沒得到肯定的答案,但個人覺得有責任提醒車友
請參考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97&t=3754252&p=1#48459720


車體險:一般分為甲式、乙式、丙式,另外有保險公司推限額車體險/丙式限額車體險/汽車限額車對車碰撞、丁式車體險。
車體險費用=基本保費×費率×(年齡性別係數+肇事係數)。 
甲式車體險-保費約為車子原訂價的1/10,不明原因車損可理賠,保費6~1X萬
甲 式 因下列事故造成被保險汽車之毀損滅失,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1.碰撞、傾覆 
2.火災、閃電、雷擊、爆炸、拋擲物、墜落物
3.第三人非善意行為
4.不屬於保險契約特別載明不保事項之任何其他原因 

【保險特色 】 
包含不明原因的車損。


乙式車體險-撞到東西、車輛後報警作筆錄皆可理賠,亦有人請業務出險送六片板烤,疑屬合法非法的灰色地帶,保費3~5萬,理賠駕駛為被保險人及其四等血親、三等姻親。
乙 式 因下列事故造成被保險汽車之毀損滅失對被保險人負賠償責。 
1.碰撞、傾覆
2.火災、閃電、雷擊、爆炸、拋擲物、墜落物 

【保險特色 】 
除了第三人非善意行為或不明原因外,保障內容與甲式一樣。


乙式車體險限定駕駛,理賠駕駛為被保險人、四等血親、三等姻親其中1至2人,理賠同乙式,保費較便宜。

丙式車體險-只能車碰車(有車牌的),到警察局作筆錄,期限內向保險公司出險,倘沒有筆錄、沒有車碰車,撞牆、電桿、其他沒牌的鐵牛車、腳踏車是不理賠自己車體的修車費的,保費1.5~3萬,理賠駕駛為被保險人及其四等血親、三等姻親。

丙 式 被保險汽車與車輛發生碰撞、擦撞所致之毀損滅失,在確認事故之對方車輛後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對造汽車雖肇事逃逸,但經憲警現場處理且經查證屬實者,亦負賠償之責。 

【保險特色 】 
1.免自負額 
2.免勘車照相

丙式車體險限定駕駛,理賠駕駛為被保險人、四等血親、三等姻親其中1至2人,理賠同丙式,保費較便宜。

限額車體險/丙式限額車體險/汽車限額車對車碰撞車體險:各家產險公司名稱可能有異,但精神類同,即車體險理賠金額有上限(例如3萬或10萬或20萬),駕駛人是否包含血親,應和保險公司確認。

丁式車體險-各家保險所稱的丁式, 承保範圍和內容都不相同,其中一類類同於限額車體險/丙式限額車體險/汽車限額車對車碰撞,亦有保險公司自創的丁式,其承保範圍則介於甲式及乙式之間。

所謂保險公司自己弄出來的 (丁 式) 汽車限額車對車碰撞 承保範圍與丙式相同。被保險汽車與車輛發生碰撞、擦撞所致之毀損滅失,在確認事故之對方車輛後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對造汽車雖肇事逃逸,但經憲警現場處理且經查證屬實者,亦負賠償之責。 

【保險特色 】 
1.免自負額
2.免勘車照相 
3.保費便宜 
4.約定保額之限額車體險 



車體險需注意的是,如果是情侶關係或朋友,只能保乙式/丙式車體險(不能限定駕駛)+免追償,以上兩種車體險保費差很大,限定駕駛和免追償是不能同時存在的,因為互相衝突,免追償只能附加在一般車體險。

車體免追償附加條款:未附加免追償時,如男朋友保,女朋友開車、或同事間借車撞車,保險公司會代位求償向女友/同事追償車體修車費,這時候就尷尬了,所以須避免保險公司追償動作,保費只有幾百。

車體和他方撞車,基本上車體險的好處是代位求償,由保險公司理賠我方修車的錢,由保險公司向對方追償,免去時間、金錢上的耗費,但車體理賠是有其上限的,車體價值依牌價按每年折舊,每家保險公司均不同,法律上規定是”恢復至原狀”,零件依折舊計算、工資不打折。

車體免折舊附加條款:免折舊附加條款,常被人誤解,前面已經說了,車體按每年%折舊,所謂免折舊並不是今年70萬車體價值,明年還是70萬,後年還是70萬,而是所謂"當年度免折舊",亦即當年度價值不按月份比例打折。

車體險附加代步險條款:最高30日,進口車2000/日,國產、1000/日。

竊盜損失險:失竊報案才有理賠,零件被拔不理賠(除車移往第三地,殺肉拆解,棄置路邊,則仍可適用,但詳細仍需看不保條款),車體價值依牌價按每年折舊,每家保險公司均不同。

竊盜免折舊附加條款:類同車體免折舊。

竊盜險附加代步險:類同車體險附加代步險。

自負額:有車體險自負額及竊盜險自負額,自負額越高保費越便宜。

零件失竊險或高額零件險:一般為保費6倍為理賠上限,如保費為1500元,理賠上限則為9000元,c/p值低,如果要再增加額度,可保高額零件顯,但保費很高。

駕駛人受酒類影響附加條款(酒償險):早期保險公司有推「酗酒駕車責任險(俗稱酗酒險)」,它附加在第三人責任險,車主如果喝酒開車肇事,保險公司就會賠償車禍的受害人,但後來被財政部禁止,因擔心駕駛投保後放心喝酒開車上路,等於變相鼓勵酒駕,亦有一派學者認為,如果不賣酗酒險,會讓酒駕受害的第三人得不到保障,後來保險公司調整保單改成「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駕駛人受酒類影響附加條款(俗稱酒償險)」送核定通過,保單才又重新推出,其差別是增訂向違規車主「追償」保險金的規定。

酒償險需附加在第三人責任險,是讓無辜之車禍受害第三人可快速獲得理賠,且其承保範圍不含財損、我方駕駛、乘客,保費約為約為第三人責任保險總保費的9%~10%,由保險公司對第三人於保險金額(第三人責任保險保額)範圍內直接賠償。

未投保酒駕險:酒測值未達0.15(102年06月13日前為0.25)毫克,第三人責任保險即可提供理賠,超過0.15因屬酒後駕車被列為除外不保事項,所以不賠。

有投保酒償險:舉例如oo保險公司條文參考:
被保險人經法院判決確定有中華民國刑法第185條之3所規定之「服用酒類或…..,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保險公司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於法院刑事判決確定前,倘被保險人依法應負民事賠償責任確定時,第三人得在保險金額範圍內依據應得之比例,直接向保險公司請求給付賠償金額。但於被保險人受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後,保險公司公司得於給付賠償金額範圍內請求被保險人返還。 

PS刑法第185條之3: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酒駕造成第三人體傷/財損仍負理賠責任,並未訂立酒測上限,但因共同條款約定犯罪行為是除外不保,所以,若有附加酒償險,酒駕造成第三人損失, 第三人可向保險公司請求賠償,但若事後,公共危險罪判決確定,保險公司將會追回理賠金...
==> 不能以酒測0.25(102年06月13日前為0.55)為不賠的上限..
而是以是否觸犯"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作為保險公司賠償與否的依據。

倘獲緩起訴處分,則會理賠,至於已經理賠受害者的,保險公司則不會向酒駕被保險人追償。

實務上0.25(102年06月13日前為0.55)如何來的,保險條文也看不到0.25這個數字,有一說酒償險承保酒測值在0.15~0.25間,但我卻找不到相關依據,僅知依慣例未肇事酒測值達0.25(102年06月13日前為0.55)會依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移送,但酒駕肇事移送標準就不知了,有關警察機關移送標準、檢察官起訴標準及法官判決確定的定案比例不清楚。

如果有專業從業人員可以回答這個區塊就好了。


順帶提強制責任險有關飲酒規定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第29條
被保險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致被保險汽車發生汽車交通事故者,保險人仍應依本法規定負保險給付之責。但得在給付金額範圍內,代位行使請求權人對被保險人之請求權:
一、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駕駛汽車,其吐氣或血液中所含酒精濃度超過道路交通管理法規規定之標準。
二、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似管制藥品。
三、故意行為所致。
四、從事犯罪行為或逃避合法拘捕。
五、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或第二十一條之一規定而駕車。
前項保險人之代位權,自保險人為保險給付之日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第 1 條:為使汽車交通事故所致傷害或死亡之受害人,迅速獲得基本保障,並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特制定本法。
第 10 條:本法所稱受害人,指因汽車交通事故遭致傷害或死亡之人。
第 13 條:本法所稱汽車交通事故,指使用或管理汽車致乘客或車外第三人傷害或死亡之事故。
第 28 條:受害人或其他請求權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致被保險汽車發生汽車交通事故者,保險人不負保險給付責任:
一、故意行為所致。
二、從事犯罪行為所致。
前項其他請求權人有數人,其中一人或數人有故意或從事犯罪之行為者,
保險人應將扣除該一人或數人應分得部分之餘額,給付於其他請求權人。
第 29 條:被保險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致被保險汽車發生汽車交通事故者,保險人仍應依本法規定負保險給付之責。但得在給付金額範圍內,代位行使請求權人對被保險人之請求權:
一、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駕駛汽車,其吐氣或血液中所含酒精濃度超過道路交通管理法規規定之標準。
二、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似管制藥品。
三、故意行為所致。
四、從事犯罪行為或逃避合法拘捕。
五、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或第二十一條之一規定而駕車。
前項保險人之代位權,自保險人為保險給付之日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綜合以上條文,強制險在酒駕(超過0.15)撞及受害人,適用第 1 條、第10 條、第 13 條、第29條,保險公司仍應給付受害人,保險公司無權拒絕,但保險公司於給付金額範圍得代位行使受害人對酒駕者損害賠償請求權。

亦即強制險的理賠標準在0.15,可先賠受害人,保險公司有代位行使請求權向酒駕者求追回賠償金。


超額責任險:超好用~~~,需先投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後才能加保,保障範圍與任意第三人責任險相同,保費便宜,如保1000萬,體傷+財損理賠額度即1000萬,不是每一家保險公司都有,強制險為理賠啟動的第一環,不足部分用第三人責任險來補(第二環),再不足則用超額責任險來補(第三環),可補傷害、死亡及財損理賠,運用彈性大,所以在有超額責任險的保險公司投保則第三人責任險可降低(有最低額度規定,例如100/200/20+2000超額責任險)。

以上僅供參考,如有錯誤、不足請網友補充修正



102.1.4更新 丁式險、限額車體險及駕駛人受酒類影響附加條款修正,感謝mina998網友提出正確資訊

102.1.4更新 強制險附加駕駛人傷害、第三責任險附加駕駛人傷害區別加註,感謝OWENX網友補充資訊

102.1.9更新 駕駛人受酒類影響附加條款(酒償險)資料

102.2.4更新 甲乙丙丁式車體險補充說明,感謝誤入歧途網友補充資訊

102.6.20更新 102.06.13日實施:酒駕定義0.25下修為0.15,公共危險移送標準由0.55下修為0.25(酒精濃度達0.25mg/L以上或酒駕發生事故者優先移送依刑事法律論處,除罰鍰外,仍應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受吊扣銷駕駛執照處分;如經不起訴、緩起訴處分確定或為無罪之裁判確定者,仍應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罰鍰裁罰之。)
102.8.29更新 補充第三人責任險及超額責任險部份文字
102.11.27新增示意圖
103.06.25增加第三人責任險不保事項提醒

104.3.27整理汽車保險大略架構簡表、對駕駛人保障之附加險種簡表、強制險理賠對象簡表



汽車保險大略架構簡表

險種 駕駛 乘客 車損 路人甲 別車駕駛乘客傷亡 圍牆路燈等 撞到別車損壞
強制險 X(註1) O(註2) X O O X X
強制險附加駕駛人傷害 O X X X X X X
第三人責任險附加駕駛人傷害險 O X X X X X X
第三人責任險體傷 X X X O O X X
第三人責任險財損 X X X X X O O
車體險(甲乙丙丁及限額) X X O/X(註3) X X X X
超額責任險 X X X O O O O


註1:車撞車駕駛受傷可向對方車輛投保之保險公司申請強制險理賠
註2:可向任一車輛投保之保險公司申請
註3:車體險有無理賠須看駕駛是誰,即檢視有無在投保範圍,車借朋友或男女朋友要加車體免追償附加條款
另竊盜險、駕駛人受酒類影響附加條款、代步險、零件險、免折舊、自負額、免追償等,車友可依上表看建立保單架構後酌予增減


對駕駛人保障之附加險種簡表

駕駛人附加險種 強制險附加駕駛人傷害險 第三人責任險附加駕駛人傷害險
理賠限制 單一事故(非撞到汽機車) 單一事故和一般事故都有賠
費用 較便宜 較貴
理賠額度上限 跟著強制險(死殘200萬,傷害20萬) 自行規劃
理賠方式 實支實付 死殘及住院日額
適用條件 針對單一事故實支實付 常開車的需要如業務


單一交通事故:一車事故(單一事故),撞狗、撞腳踏車、撞電桿致駕駛人受傷
一般交通事故:車和車的碰撞,且兩車皆領有牌照


強制險理賠對象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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