鑄鐵的弛力退火

弛力退火之溫度在A1 溫度下方;對於非合金鑄鐵,應力除去最多而

碳化物分解最少之溫度為540~650℃,在此溫度保持1Hr 約可消除

75~85%應力,若欲除去85%以上應力時,其最低加熱溫度須為600

以上,但強度硬度與耐磨性將降低,碳當量較低之軟鑄鐵,其殘留應

力較低,弛力退火溫度約540℃,低合金灰口鑄鐵宜為600~650℃,

一般可採用之弛力退火溫度如下:

FC25 510~565

FC30 565~595

FC35 595~620

非合金或不含Cr 之合金鑄鐵 540~560

0.15~0.30%Cr 鑄鐵 595~620

0.30%Cr 以上之鑄鐵 620~650

加熱速率100~150/Hr,保持時間:1Hr+最大肉厚每25mm/ 1Hr

冷卻速率50/Hr,冷至315℃以下取出空冷,形狀複雜者冷至100

℃以下。

應力消除較徹底的方式為季化(Seasoning) ,即 將鑄件露天放置至

少半年,多則2~3 年才提出粗加工,在精加工前還需再放置3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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